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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权与著作权的冲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普遍性
作者:南京商标网 来源:www.dzscq.com 时间:2018-01-10 08:18 点击: 172
    商标的类型可分为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,stereotrademarks,等.相应的,主要有文字作品、美术作品、摄影作品、建筑作品,可能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的商标权的冲突.美国、英国、法国等国家的保护商标的声音(也称为听觉商标).
 
 
    用音乐片断作为商标是很常见的.济南专利申请在我国目前的商标保护对象上仅限于可视性,尚未允许健全的商标注册,因此在评论的条件下,在音乐作品方面没有发生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冲突.
 
    在知识产权领域,我国自2001起修改《商标法》五年后,申请注册商标的数量每年加速100000件,目前每年专利已达600000件.由于品牌资源相对有限、自主创新意识淡薄、经济利益驱动和立法缺位等原因,商标权与著作权的冲突频繁.
 
    在审理中,处理商标权与著作权之间的冲突,保护商标权之间的合法的权利和平衡之前,著作权和社会公共利益,鼓励自主创新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;它也有一定的参考坐标系和解决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权利冲突.
 
    专利申请从长远来看,要更好地解决商标与著作权的冲突问题,需要深化理论研究,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立法,受执法机构、专业水平、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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