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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南京商标网 来源:www.dzscq.com 时间:2018-08-28 11:03 点击: 104
  1.公民的作品,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
 


 
  2.十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;如果是合作作品,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.作者的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.
 


 
  3.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、著作权(署名权除外)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,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,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,本法不再保护.
 


 
  4.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、摄影作品,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,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,著作权法不再保护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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