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
作者:南京商标网 来源:www.dzscq.com 时间:2018-04-23 04:35 点击: 84
直接处理的,事主须到招牌登记大厅领取招牌登记证。委派代理机构的,招牌局将招牌登记证发给代理机构,事主到代理机构领取。申请人工法人或许其余组合的,须提交下面原料:《领取招牌登记证通知书》;未收到《领取招牌登记证通知书》的,须提交申请人盖印或签名确认的主体资格说明文件(营业执照副本、身份证等)复印件,并送上招牌登记号及公布期。
申请人单元出具的介绍信;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(原件经比对退却还);申请人称号已变换的,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称号变换说明原件;招牌已处理让渡的,应提交招牌局核实让渡招牌说明。
申请人工自然人的,须提交下面原料:《领取招牌登记证通知书》;未收到《领取招牌登记证通知书》的,应送上招牌登记号及公布期;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(原件经比对退却还)。
委派别人代为领取的,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、委派书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(原件经比对退却还);招牌已处理让渡的,应提交招牌局核实让渡招牌说明。
登记招牌的有用期为十年。登记招牌有用期满,需求络续运用的,应该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登记。登记人在此时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,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,但须交纳续展登记迟误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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