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可以分为哪几种
作者:南京商标网 来源:www.dzscq.com 时间:2018-04-27 04:40 点击: 53
商标注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,商标注册要经过一段较长的审核过程。审核完成后,方可获得商标专用权。商标专用权分为好几个种类,但只有经商标局注册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商标。而且商标是具有时间性的,在时间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。
有权用其注册商标做广告。禁止未经允许的他人使用权.不经允许不得使用。当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,有权要求商标管理机关处理,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,要求排除侵权行为和赔偿经济损失。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权。商标注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.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。
许可他人使用商标,要求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.许可他人使用商标,被许可人只有在一定期限内商标的使用权,而没有所有权。商标的所有权仍然是归许可人即商标注册人.可以进行商标所有权的转让。转让商标行为,是商标注册人自我放弃权力的行为。因为一旦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所有,原来的商标注册人就不能不经允许继续使用。当然,商标转让一方面是权力的放弃,另一方面是利益的获得。
商标专用权的特点是:具有时间性。就是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。在有效期间,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;超过有效期限,如不再续展注册,商标专用权就不再受到法律保护。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是10年。具有地域性。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商标权,只能在授予该项权利的国家管辖范围内受到保护,在未注册的其他国家则不受法律保护。具有独占性。就是只有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利,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,则无权使用该注册商标。
上一篇:注册公司时需要注意的问题
下一篇:代理注册公司在挑选时应考虑哪些因素